各教學科研單位:
為深化中俄、中烏、中白在各領域的合作,促進國內高校與俄烏白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國際化人才培養(yǎng),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年將繼續(xù)實施促進與俄烏白國際合作培養(yǎng)項目?,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方式
校內各單位先行申報項目,經(jīng)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后,再依托項目選派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委對每個獲批項目連續(xù)資助3年。
項目面向已與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建有實質性交流合作關系的教學科研單位,可結合學?!半p一流”建設、特色學科發(fā)展等人才培養(yǎng)需求,與俄烏白高校、科研機構開展“一對一”“多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等人才培養(yǎng)合作,同一項目可包含多個留學身份。
有關項目介紹、人選條件及要求、選拔辦法及派出等詳見項目簡章(附件1)。
二、選派類別及資助內容
(一)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博士研究生:36-60個月(可含一年語言預科)
2.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6-24個月
3.碩士研究生:10-36個月(可含一年語言預科)
4.聯(lián)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3-12個月
5.本科插班生:6-36個月
(二)重點資助學科、專業(yè)領域
重點支持俄烏白優(yōu)勢學科專業(yè),包括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基礎學科及精密科學、航空航天、機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術類專業(yè)。
(三)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留學期間的獎學金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對于攻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項目申報
(一)項目立項
1.以學科和專業(yè)為單位進行項目申報,由已與俄烏白建有實質性交流合作關系的各教學科研單位撰寫并提交電子版項目申請書(附件2),并提交與國外合作院校簽署的尚在有效期內的協(xié)議中文及外文版復印件。
2.學校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上報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3.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評審并公布獲批資助項目。
(二)學生選派
學校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委確定予以資助的項目選派學生,人選條件及要求請查看項目簡章。
四、申報時間
請有意申報項目的各單位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將項目申請書、協(xié)議中文及外文版復印件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fā)送至ipo@snnu.edu.cn。
五、項目咨詢
(一)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聯(lián)系人:黃玥玢 劉松
電話:010-66093933/3559
郵箱:ouyafei4@csc.edu.cn
(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聯(lián)系人:張瑾 景婷婷
電話:029-85310583
地址:長安校區(qū)校務樓628辦公室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2年10月26日